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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企业以土地作价入股投资不免征土地增值税

立马万言网2025-01-30 22:51:45【探索】7人已围观

简介【建材网】近年来,随着房地产行业的迅猛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已成为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的一项工作。本期《南京税务》专版就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相关政策作出解读。税务

    【建材网】近年来,房产随着房地产行业的企业迅猛发展,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土地投资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规范土地增值税清算,作价征土值税已成为税务部门高度重视的入股一项工作。本期《南京税务》专版就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的不免相关政策作出解读。
  
  税务部门深入位于栖霞花岗建设工地,地增对该重点工程开展跟踪服务,房产宣传土地增值税清算等相关税收政策。企业
  
  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有调整
  
  近日,土地投资根据江苏省地方税务局的作价征土值税要求,南京市土地增值税清算政策发生了较大的入股调整。此次调整的不免主要内容是房地产项目的土地增值税清算由纳税人自主计算、自主申报,地增纳税人为其清算申报承担税收法律责任,房产税务机关不再开展实质性审核,不再核定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并规定缴纳期限。此外土地增值税核定征收也作了相应调整:
  
  一是纳税人土地增值税清算自主计算、自主申报。纳税人对其房地产项目土地增值税自行清算、自主申报,税务机关对清算申报仅开展逻辑审核,并以《税务事项告知书》告知纳税人申报责任和专项纳税评估等事项。
  
  二是税务机关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稽查。为落实申报责任,税务机关对已清算申报的房地产项目开展专项纳税评估,其中对申报清算税负低于3%的房地产项目先期安排专项纳税评估。专项纳税评估中发现纳税人有偷税嫌疑的,按规定程序移交税务稽查部门处理。
  
  三是将以浮动征收率核定征收。对于符合清算条件的房地产项目,税务机关开展增值率和土地增值税税负测算工作,据以确定核定征收率。测算税负高于5%的项目按测算的税负作为核定征收率核定征收。
  
  哪些情况下进行核定征收土地增值税
  
  在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发现纳税人符合核定征收条件的,应按核定征收方式对房地产项目进行清算。在土地增值税清算中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实行核定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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