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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明年1月1日起市场监管部门涉企行政检查要亮“检查码”

立马万言网2025-01-17 01:12:39【焦点】9人已围观

简介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12月30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记者了解到,2025年1月1日起,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全市部署开始

中国消费者报上海讯(记者刘浩)12月30日,检查码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上海市市场监管部门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上海记者了解到,明年门涉2025年1月1日起,月日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将根据全市部署开始施行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起市企行有计划地开展涉企行政现场检查,场监查亮执法人员在检查时,管部除了亮执法证以外,政检还要出示“检查码”。检查码企业可以通过扫描“检查码”核验检查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上海

据介绍,明年门涉《实施方案》聚焦解决企业反映的月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起市企行随意检查”等突出问题,场监查亮在严守安全底线、管部实现有效监管的基础上,提出“四减少四提高”的工作目标,即减少现场检查对象、减少现场检查频次、减少现场检查内容、减少检查对企业的影响,提高随机抽查方式运用率、提高跨部门联合检查率、提高非现场检查率、提高检查问题发现率,计划用2至3年时间,实现市场监管部门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次数比2024年明显下降,涉企行政检查水平大幅提高。

在计划环节,加强检查统筹。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法规处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对有计划的涉企行政现场检查,优化计划源头控制,并动态调整。在制定检查计划时,科学评估其合法性、合理性。对同一经营主体同一经营场所的有计划现场检查一般每年最多查1次;确需多次现场行政检查的,检查间隔原则上应当在一个月以上。检查对象列入“无感监管”清单或者检查事项列入“无事不扰”清单的,原则上不主动开展现场检查。

在计划合并统筹上,日常检查与专项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跨条线检查能够合并执行的,不再单独制定检查计划。鼓励跨部门综合监管。在计划审核备案上,先在市场监管部门内部进行行政检查计划的统筹合并,获司法局备案通过后组织实施。

在实施环节,加强任务管控。主要是依托上海市司法局牵头的“检查码”来进行检查任务实施中的撮合、合并和管理,有计划行政检查、触发式行政检查、告知承诺核查需启动现场检查的,落实“无码不检查”的要求。

发布会现场,上海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展示了“检查码”的生成。记者看到,通过扫“检查码”,可以清晰地了解到检查开始时间、检查结束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对象、法定代表人、检查事项以及企业现场负责人信息。企业可以通过“随申办”移动端扫描“检查码”核验检查任务内容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查看检查结果,开展检查评议,共同推进“无码不检查”制度的落实。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为确保方案落到实处,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加快推进综合监管一体化平台建设,大力推进非现场监管,做好规范涉企行政检查任务措施信息化保障。推广服务型检查,从查前、查中、查后三个维度,将合规指导贯穿行政检查全过程。建立现场检查额度管理机制,开展行政检查效能评估,加强工作考核,形成管理闭环。

同时,夯实检查实施主体管理、检查对象管理、检查事项管理、检查行为管理。聚焦“谁来查”,遵循“互补+互认”要求,做好行政检查实施主体管理。重点抓检查权限互补、检查结果互认(一个月内)、规范检查协助行为。

聚焦“检查谁”,根据“风险+信用”评判,做好行政检查对象管理。重点抓行政检查对象库、行政检查对象分类。根据信用风险高低,将检查对象分为ABCD四类。其中,信用风险低的A类,纳入“无感监管”检查对象清单。

聚焦“查什么”,调整“一库三清单”,即建立行政检查事项库,制定重点监管事项清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无事不扰”检查事项清单,做好行政检查事项管理。

聚焦“怎么查”,遵循“有效+有限”要求,做好行政检查行为管理。重点抓非现场检查优先、编制公布“一业一单”样式的现场行政检查指南、实施行政检查强制登记、控制行政检查影响、扩大随机抽查方式(包括“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的运用。

责任编辑:吕成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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